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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进权贪污税款案”的反思

09-10 18:50:47 | 浏览次数: 018 次 | 栏目:反思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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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进权贪污税 款”一案到现在大概可以盖棺定论了。作为王进权本人,是人生中最大的不幸,是一场灾难,而对于丽江地税,它意味着什么?大家不想说什么,也不愿说什么,因为大家都很聪明、很实在、与时俱进嘛!有一个“无期徒刑”的王进权就足唉。在表面上、形式上做做文章,避重就轻,找找客观原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算了。但是,作为一个老地税干部,一个老监察人员,我在此斗胆多说两句,说得不对之处,请各位领导见谅,并多多批评指教。 一、“王进权贪污税款案”的发生不是偶然的    大家可以回顾一下丽江 地税 成立至今的九年间(1994年6月——20XX年6月),我们的身边发生的(已查处的)十六起违法违纪“案件”:有永胜的,有丽江的,有宁蒗的,有正式干部,有临时助征人员。还有没有未被发现,没有得到处理的呢?谁敢保证说没有? 为什么在我们丽江地税会接二连三不断地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原因是多方面的,在此没有必要一一阐述,但有两点是应该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的。 1、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是屡屡发生“案件”的重要原因。     机构分设以来,我们狠抓税收收入工作,税收收入几年上一个台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我们忽视和放松了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重形式,轻落实。我们的各级领导经常讲“带好队、收好税”,“一手抓税收收入,一手抓廉政建设”,我们的各职能部门(纪检监察、计会、征管、税政、稽查等等)都制定有很好的制度和各种规定。但认真落实执行的有几条。大家都知道,人与制度此,制度是第一位的,好的制度,让坏人不能犯错误,而制度不落实,不执行,好人也无法做好事。轻管理,轻落实,不出事你好我好大家好,出了事就是你自己的事,你是“活该倒霉”。明哲保身,极端的不负责任,连基本的道德良心都谈不上,还谈什么关心同志?     想一想,看一看,上面的人浮,下面的人飘,你急我不急,你干我不干,别人混我也混,该混则混,不混也得混,大家都混,昏昏然什么也不管,什么也管不了,不出事才怪。 由此看来,你能说“王进权贪污税款案”是偶然的吗? 2、“处罚不力”是又一个严重祸害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不正常但又“正常”的怪现象:“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高智商的为低智商的打工”,“有关系就有一切”。也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有点特色。 教育是基础、是根本,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然而,我们的目的是什么?——让我们的同志不犯错误、或是少犯错误、犯小错误。目的达到了吗?从几百元、几千元、几万元、到几十万元,还要干到百万元吗?这究竟是为什么? 我们这个社会实在太复杂了,讲真话、干实事、干好事、讲良心、讲道德的人难得有好结果,没有好下场。这个社会逐渐地把好人变成了坏人,当然社会上还是好人多,但这里的“好人”绝大多数是老百姓,不是那些有权有势的“公仆”。 什么叫“处罚不力”?因为有方方面面的压力,有领导的“指示”,“从重从严”万万不能,按“制度”按“规定”也得从轻就低。“批评 教育 不就是个好人了嘛”。记得对赵茂作处理后,永胜有个部门的领导说“你们地税局对他的处理太重了”,而知道赵茂挪用税款“真相”的人给我说“开除他也不算重”。但是,真实的东西我们能知道吗? 省局多次强调,在处理人的问题上要慎之再慎,全省要互通信息,避免出现处理轻重不一的情况。这固然是对的,是正确的。问题是,你真的要处理一个违法违纪的“同志”的时候,领导的“难处”就难在那里了。该留职察看的,不能!该开除的,不能!能轻则轻,轻了再轻,“法律”,“权力”是掌握在少数领导人手里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为统治者服务的”。 也许,王进权曾经想过:杨成高、和世杰、赵茂、赵丽群不也贪污挪用几万元、几十万元,被发现了他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也可以试试。这一试就一发不可收拾,干出了半个百万元贪污犯,干出一个“无期徒刑”。 老百姓认为,执法犯法本应罪加一等,事实上却是从轻就低。老百姓、老农民、小个体户三元两角地给国家、为人民纳税,我们的少数“国家干部”却在大肆地贪污挪用国家的税款,把人民的“血汗”钱拿来行贿受贿,搞权钱交易。大到高官,小到办事员。 二、痛定思痛,痛则思变 王进权贪污税款一案让我们“心痛”,痛定思痛、痛则思变,变则通畅。 1、各级各部门的领导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要对同志负责,也就是对党和人民负责。 周正皎组长说的好“我们对干部职工的最大关心,就是不要让我们的干部职工犯错误”。不让我们的干部职工犯错误、少犯错误,就必须关口前移,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中、行动上、体现在我们的每个人身上,而不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这里,各级主要领导,各级纪检监察责任重大,要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来。 一定要牢记“责任重于泰山”! 2、加强学习,勤于思考,修身养性,要培养良好的心态。 常言道:活到老,学到老。我们要天天学习,学习好的东西,一切美好的,愉快的,让人奋进的,有激情的,对工作、生活、学习有帮助的,都要好好地去学,学习班书本上的,身边同事的,社会的,历史的。千万不要去学那些丑恶的、黑暗的、不正当的、违法乱纪的、不讲道德不讲良心的。人生短暂、要活得潇洒、活得愉快,也要尽力让你周围的人快乐,这也是为大家做一点好事,为社会做了一份贡献。 只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完善自我,才会在人生的风风雨雨中泰然处之,融于美妙的自然之中。 3、出了一个“王进权”,绝不能再有一个“张进权”、“李进权”、“和进权”。 这不仅仅是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的愿望,而是我们云南地税的要求和期望。“无期徒刑”对王进权来说是有期的,而王进权的惨痛教训对我们来说将是无期的,我们要一生一世记住这“血与火”的教训。不要“玩火”,否则要付出“血”的代价。切切实实负起责任来,不论你是一般干部、所长、股长、分局长、科长、主任、副局长、纪检组长、局长,对自己负责,对同志们负责,讲真话、讲实话、办实事,做好事。在我们美丽的丽江,不应该再有第二个“王进权”。 每一位“丽江地税”的干部职工,都应该也必须深刻地反省反省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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