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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有关资料

11-01 11:56:30 | 浏览次数: 49618 次 | 栏目:初三语文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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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     【作者简介】

  居伊·德·莫泊桑(1850~1893),是法国19世纪后半期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出身于法国诺曼底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中学毕业后,普法战争爆发了,他应征入伍,两年的兵营生活使他认识了战争的残酷,祖国的危难启发了他的爱国思想。战争结束后,他到了巴黎,先后在海军部和教育部任小职员,同时开始了文学创作。1880年完成了《羊脂球》的创作,轰动了法国文坛。以后离职从事专门的文学创作,并拜福楼拜为师。10年间他写了300多个短篇和6个长篇,其中许多作品流传久远,尤其是短篇小说,使他成为一代短篇小说巨匠。长篇小说有《一生》《漂亮朋友》(《俊友》)等;中短篇小说有《菲菲小姐》《项链》《我的叔叔于勒》等。这些作品都不同程度地讽刺和揭露了资本主义的罪恶,尤其是在资产阶级思想腐蚀下的人们精神的堕落。

  他的小说在艺术手法上也有很深的造诣,特别是短篇小说。他的作品重视结构的布局,行文波澜起伏,引人入胜,故事情节巧妙真实,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另一个突出特点是用洗练的笔墨揭示人物内心世界,塑造了很多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


【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张志公)】

  莫泊桑生活在19世纪后半期。短短的一生当中,他写了6部长篇小说,三百多篇中篇和短篇小说。他的作品绝大多数是写当时法国中下层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有的写小市民、小职员、小商人等等,从他们的日常生活、家庭琐事、种种遭遇之中,从他们的言谈行为、心理变化之中,自然地而又深刻地写出资本主义社会种种黑暗、污浊的阴影:虚伪,贪鄙,欺诈,冷酷,糜烂。有的写到农民、渔夫等等,流露出对劳动人民的一定程度的同情和赞扬。《我的叔叔于勒》就是属于前一类的作品。

  这篇小说写的是法国西北部哈佛尔海港达佛朗司家的一个故事。这一家老兄弟两个,哥哥叫菲利普,是个小职员,弟弟叫于勒,年轻时候是个浪荡子。他把自己所得的遗产花光了,又花了哥哥一些钱,因而被家里的人看不起,甚至看成是全家的“恐怖”。终于,他被送到美洲去碰运气。过了些时候,接到他的信,也听见到过美洲的人说起,知道于勒在那里做生意赚了钱,并且打算发了财就回法国来跟哥哥同住。这时候,哥哥、嫂子把于勒看成了全家的“希望”和“福音”,天天盼星星、盼月亮似地盼着他回来。已经长到26岁还找不到人家的于勒的二侄女儿,也由于他发财的消息找到对象,结了婚。菲利普带着新婚的女儿、女婿和全家坐船到附近一个英属小岛──哲尔赛岛去旅行,在船上无意中发现了于勒。从旁打听,知道他在美洲阔了一阵之后重又潦倒落魄下来,沦落成一个穷光蛋,后来被这个船的法国船长带回来,在船上摆摊子靠卖牡蛎过日子,跟讨饭差不多。哥哥、嫂子一见大为惊慌,深怕被这个倒霉的弟弟看见,在新女婿面前出丑,更怕他再回家来吃他们。“希望”破灭了,于勒重又成为他们的“恐怖”。他们急急忙忙躲开了日夜盼望的“福音”,带着幻灭沮丧的心情溜回家去。小说是用菲利普的小儿子自述的口气写成的,所以用“我的叔叔于勒”作题目。

  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达佛朗司家的生活状况。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

  我想,任何一个在旧中国生活过的人,读了这段描写,都会感到对这种人家很熟悉:有人请吃饭不敢去,恐怕去了以后要回请;等着铺子宣布大减价的时候去买点便宜东西;花几分钱买点零碎也要讨价还价,争论好半天;──这些琐琐碎碎的小事情,是不是使我们想到那么一些小官僚、小职员之类的人家,他们的收入不多,日子过得并不富裕,可是总还要想法摆着点所谓“上流人”的一套虚假的空架子。达佛朗司家正是这么一类人家。这种细致入微的描写,虽然只是略带幽默的几句,正像齐白石画虾、画蜻蜓、画蜜蜂似的,淡淡的几笔,稍加点染,就使这些生物栩栩如生,在纸上活动起来了。

  在读者已经熟悉了这个家庭之后,作者的笔锋一转,引进了小说的主人公──于勒。

  我们不禁要问:这个于勒是谁?

  小说里的“我”回答了我们。他说:“父亲的弟弟于勒叔叔,那时是全家惟一的希望,在这以前则是全家的恐怖。”

  我们不禁又要问:这是为什么呢?

  于是小说写到于勒年轻时候怎样花了家里的钱,成了全家的恐怖,怎样跑到美洲去,怎样写信回来,说他发了财。他写给他哥哥的第二封信是这样说的:

  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如果真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

  接着,小说又是轻轻几笔,写出了这封信给家里带来的不寻常的变化。

  于是每星期日,一看见大轮船喷着黑烟从天边驶过来,父亲总是重复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

  母亲也常说:“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

  对于叔叔回国这桩十拿九稳的事,大家还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

  我大姐那时28岁,二姐26岁。她们老找不着对象,这是全家都十分发愁的事。

  终于有一个看中二姐的人上门来了。他是公务员,没有什么钱,但是诚实可靠。我总认为这个青年之所以不再迟疑而下决心来求婚,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信。

  只是这样几个小镜头就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菲利普夫妇那些人的内心世界,那里边装着的惟一的生活动力就是“钱”。正是这个隐秘,使他们的眼睛充满了贪婪,使他们的周身,他们的一言一动、一颦一笑,都现出一副拜金的可怜相。

  于勒到底回来了没有?

  这一次,小说没有很快地回答。但是,并不使我们觉得故意在拖延回答,因为顺着菲利普家二小姐结婚的情节,很自然地引出了婚后的哲尔赛岛旅行,菲利普全家很自然地上了船,很自然地要在船上吃点零食,于是菲利普带着女儿、女婿走到那个卖牡蛎的人的跟前。就这样,在我们不知不觉之中,故事走向了高潮:

  我父亲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向旁边走了几步,瞪着眼看了看挤在卖牡蛎的身边的女儿女婿,就赶紧向我们走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他低声对我母亲说:

  “真奇怪!这个卖牡蛎的怎么这样像于勒!”

  母亲有点莫名其妙,就问:

  “哪个于勒?”

  父亲说:“就……就是我的弟弟呀。……如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在美洲,有很好的地位,我真会以为就是他哩!”

  我母亲也怕起来了,吞吞吐吐地说:

  “你疯了!既然你知道不是他,为什么这样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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