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得满分网教育文章语文学习知识语文知识扩展初一语文知识《社戏》有关资料

《社戏》有关资料

11-01 11:55:11 | 浏览次数: 18318 次 | 栏目:初一语文知识
标签:初一语文知识,http://www.manfen6.com 《社戏》有关资料,
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     【《社戏》二题〔宋聚轩〕】

  鲁迅先生的小说《社戏》中有两个问题,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无人涉及。笔者教学过程中查阅了一些资料,现整理出来,以作参考:

一、关于看社戏的时间

  《社戏》中写道:“我们鲁镇的习惯,本来是凡有出嫁的女儿,倘自己还未当家,夏间便大抵回到母家去消夏。那时我的祖母虽然还康健,但母亲也已分担了些家务,所以夏期便不能多日的归省了,只得在扫墓完毕之后,抽空去住几天,这时我便每年跟了我的母亲住在外祖母的家里。”又说,赵庄之所以要演戏,“现在想,那或者是春赛,是社戏了。”课文注释云:“春赛即‘春天举行的赛会’”。据此,一般人认为,看社戏的时间是在春天。其实,这是不确切的。看社戏的时间应该是在初夏。其理由有三:

  1、《社戏》中说,我到外祖母家去,是在“扫墓完毕之后”。那么,浙江绍兴一带的扫墓是在什么时间呢?据《越谚·风俗部》云:乡下墓祭一年间共有三次,一是“拜坟岁、上元之前,儿孙数人,香烛纸锭谒墓”;二是“上坟,即扫墓也,清明前后,大备船筵鼓乐,男女儿孙尽室赴墓,近宗晚眷助祭罗拜,称谓上坟市”;三是“送寒衣,十月祭墓之名,亦数人而已。”《越谚》的作者范啸风,别号扁舟子,绍兴城附近皇甫庄人。鲁迅的外祖父鲁晴轩中举后迁居皇甫庄,租赁的就是范啸风的房屋。他的话是可信的。另据周作人回忆:“周家墓祭的规矩,拜坟岁和送寒衣都只有男子前去”,而“清明上坟,规模就要大多了,不但是妇女同去,还因为要举行三献礼,有些旧排场。”把以上这些材料综合起来分析,《社戏》中所说的扫墓,是指清明上坟无疑了。又据顾铁卿所著《清嘉录·卷三》云:所谓清明上坟,并非仅仅指清明节那一天,而是“以清明前一日至立夏日”。那么,小说中所说的“在扫墓完毕之后”,当然应该是在夏初了。

  2、从《社戏》所描写的自然景物看,也是在初夏。“碧绿的豆麦田地”,“罗汉豆正旺相”,这被称为“罗汉豆”的蚕豆,在浙东一带,是越冬植物,清明以后才开始结果,到夏季才能收割。能剥了煮着吃的时候,当然是在初夏了。另外,小说中还写道,看社戏的那些土财主的家眷们,“多半是专到戏台下来吃糕饼水果和瓜子的”,水果当然也只能到夏季才有。

  3、周作人在《鲁迅小说里的人物·地方戏》中明确写道:“本文〔指《社戏》──引者注〕中说:‘当时我并不想到他们为什么年年要演戏,现在想,那或者是春赛,是社戏了。’这是题目的说明,但实际上这种演戏大抵是在夏天。”

  根据以上理由,我认为,看社戏的时间应该是在初夏,而不是在春天。


二、社戏演出的内容

  关于社戏演出的内容,小说中是这样记述的:首先是“一个黑的长胡子的背上插着四张旗,捏着长枪,和一群赤膊的人正打仗”,几个赤膊的人翻了一阵筋斗,都进去了,“接着走出一个小旦来,咿咿呀呀的唱”,然后是“一个红衫的小丑被绑在台柱子上,给一个花白胡子的用马鞭打起来了”,最后是老旦出台慢慢地唱。这究竟是一出什么戏呢?据徐淦《鲁迅和绍兴戏》一文考证,这是绍兴戏《游园吊打》。该戏叙述的是唐朝宰相卢杞陷害忠良,纵子作恶,终于被惩的故事。卢杞的儿子〔剧中称为恶少〕带了帮闲家丁到忠良朱文光家抢亲,被朱文光抓住打了一顿,直到写了服辩〔悔过书〕方才罢休。服辩词云:恶少──抢姣姣;家丁──惹祸苗;恶少──下遭再来抢姣姣;家丁──变猪变狗变阿猫。小说中被绑在台柱上的红衫小丑就是卢杞的儿子,那个花白胡子的就是忠良朱文光。

  另据周作人回忆,小说中所写的社戏的内容,“是绍兴戏中精彩内容之一”,“帮闲引了公子去抢姣姣,结果吊打了写服辩了事,……看过的人都不能忘记,……虽然他不曾说出是什么戏文来”。这段回忆,与《游园吊打》的情节也是完全吻合的。


【人生经验通感──从《社戏》和《朝花夕拾》谈起〔范伯群、曾华鹏〕】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的名篇《社戏》的结末一句,不知勾起了多少读者的神思遐想。为什么我们会受作品中的这种怅然若失的情愫的强烈感染呢?因为这结末一句话伸出她的纤巧的手指拨动了我们的心弦,使我们联想起自己永远失落了的童年,从而搅动我们心灵深层的积淀,引起“心弦的共振”。人人都会用自己的人生经验去补充和生发这种“失落感”,并且会赋予这种一去不返的失落感以“美质”。

  假设将《社戏》的结末一句话删去,我想作品的感染力就大为逊色。如果我们深究一下这句话为什么会有如此感人肺腑的“魅力”,那么其奥秘就在于:鲁迅用这句话激起了读者的“人生经验通感”。“她”能点燃我们追忆童年的情感之火,而且人人都具备这种“通感”的燃点。

  童年──对每个成人来说,都永远无法重现地消逝了。每每忆及,总会有一种惆怅的失落感,而人们对永远失落和不可重复的岁月总会去追寻出它的美感来,再用感情镀上金色的光泽。即使是忧患的童年,也会因时距而寻觅出忧患余生中的“忧患美”。《社戏》的结尾,就是诱导人们追忆这种“永远失落的美”,又借助于“人生经验通感”的“导体”,抓住了读者的心。

  过去,我们对这种客观上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的“人生经验通感”,讳莫如深,守口如瓶;我们对这种“接受美学”中的“最良导体”,缺乏必要的冶炼和运用。这种“人生经验通感”能使作者和读者的感情熔为一炉,迸射出耀眼的火花。能找到这种“人生经验通感”的作家,他就是找到了征服读者心灵的“秘密武器”。鲁迅就是善于掌握这种“秘密武器”的圣手。他在《〈朝花夕拾〉小引》中说: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的确,这“思乡的蛊惑”,这对儿时的反顾,这记忆中的“旧来的意味”,实际上并不如想像中的那样美。但我们是自觉地去受“哄骗”的,而且甘愿“终身受骗”。这是一种多么神妙而无法言表的感情啊!也许是鲁迅已经自觉地发现了《社戏》结末一句的震慑的威力,所以作家才会在《〈朝花夕拾〉小引》中再旧事重提。而且又非常自如地娴熟地在《朝花夕拾》中运用这种使人们“心灵相通”的技巧。要论及“人生经验通感”这个大题目,涉及的领域是无限宽泛的,我们这里只想谈谈“思乡的蛊惑”和儿时的反顾这一课题。因为《朝花夕拾》就是鲁迅永别故乡后的蛊惑的情思,就是在流离颠沛中,对儿时童心的追忆。这是有良知良能的人的最基本的“通感”之一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结尾,有着浓郁的《社戏》式的风致。鲁迅用“荆川纸”影写了一大本绣像,“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结末写道:“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这也是一种惆怅的失落感。这是童年时带着最美好的情趣描摹的“心艺”,又何况是一大本呢!这是纯正的童心的结晶。可叹的是“明珠投暗”了。真情被铜臭所玷污,这是莫大的痛惜。这个已做了店主的“准绅士”,与北京戏园中“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了我一眼”的胖绅士是类似的。“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童年的鲁迅是爱书的。当长妈妈为他买到“三哼经”时,他好像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他说“这四本书,乃是我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书的模样,到现在还在眼前”。那么,对搜集绘图的书几乎成癖的童年时的鲁迅来说,难道不更珍爱自己搜集和影写的图画吗?更何况还有“最成片段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它的模样,难道不也会“到现在还在眼前”浮现吗?那是在三味书屋就读时童心被艺术征服的活见证,可是“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所传达给我们的却是童年高尚情趣的“灰飞烟灭”,是一种超常形态的怅然若失。

  这种访旧、反顾、追忆的意绪,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是以永恒的怀念感来作结的:“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又可看作运用“通感”的一例,让读者以自己的经历当主干,去思怀,去祈念永别的亲人和密友。

  对鲁迅说来,忆念长妈妈是有自己独特的思路的。他对辛劳了一生,连一个名字也没有给她服侍的“哥儿”留下的“保姆”,表示了永恒的怀念。她所留下的“长妈妈”的“长”字,不过是“顶替”了周家前一个女工的高大的身躯的“代号”而已。在周家,其实她仅是“阿长二世”罢了。鲁迅落笔写了大半,给我们的印象是一个粗手笨脚的“黄胖而矮”的愚妇人的形象。迅哥儿并不理解她,对她的敬意是一直没有牢固树立起来的。但当迅哥儿“渴慕”绘图的《山海经》,而且遍求不得时,长妈妈却“与众不同”地记挂在心上。“我”在寝食无味的渴求中,“得来全不费功夫”:就是因为这个愚妇人在告假回家的匆忙间隙中,进了她这个两眼墨黑的人从未进过的书店:“我给你买来了”。这一切的总根就在于“爱”。这“爱”的果实就是迅哥儿的“久旱逢甘霖”的童心的巨大的满足。

[1] [2] [3]  下一页

TAG: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