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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卫生工作计划安排

02-21 18:06:04 | 浏览次数: 018 次 | 栏目:卫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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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全市卫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XX”的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认真研究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行业作风好转,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一、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治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应急机制建设。逐步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点转移到健全职能、落实责任、增强能力、提高水平、改善服务、转换机制上来,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机制的建设,建立通畅、快速、准确的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和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进一步建立建全相关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加强对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业务人员熟练掌握相关的工作预案和防控规范,进一步增强我市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对能力。     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力争实现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由政府保障,努力做到公共卫生人员的全部精力用于维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为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完善全市紧急救援网络体系建设。市区内紧急救援分中心力争再扩增1~2个,启动各县(市)紧急救援分站的设置试点工作,完善紧急救援机构的内涵和功能建设。规范二级以上医院急诊科(室)、ICU病房设置。实现市紧急救援中心、各区(县)分中心(站)及二级以上医院急诊科三级配置,初步建成覆盖全市区域的紧急救援服务体系框架。完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工作规范和技术方案,组织开展急诊急救综合演练。     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建设,构建以市传染病院为中心,以部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区(科)为纽带,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及预检分诊点为基础的三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完成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应急小分队的培训和演练,优化物资储备和应急装备。规范全市艾滋病医疗救治管理,制定下发《XX市艾滋病治疗工作规程》。     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加大对当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房屋、执法交通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取证工具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完善执法技术手段。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效能管理,建立行政监督执法、行政审批、卫生监督稽查相分离的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对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稽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卫生执法监督水平,树立良好卫生监督队伍形象。     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抓好鼠疫监测和鼠疫监测点建设,有效应对和控制人间鼠疫的发生和流行。加强霍乱监测,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大力开展健康教育,防止疫情的暴发。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及早发现非典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流感监测哨点的工作水平,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新发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准备。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XX-20XX年)》和《艾滋病防治条例》,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和高危人群行为干预,进一步加强监测工作;落实“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使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65%。强化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坚决打击非法性病诊疗活动,做好艾滋病患者的抗病毒治疗,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遏制艾滋病的扩散。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整顿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和村级接种点,提高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逐步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做好乙肝、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继续加强对重点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100%;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在70%以上;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病人报告率达到100%,应转诊肺结核病人和疑似病人总体到位率达到70%;追踪率达到90%,追踪到位率达到85%以上。加强流行性出血热和布病防治工作,强化部门协调,加强监测和宣传教育,落实综合性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疫情。继续做好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的监测、病情调查和防治工作。 加强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慢病报告和示范社区建设,普及健康知识,实施行为干预,继续拓展牙防、精神卫生和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努力减轻农民的就医负担     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年内要抓好双城、依兰、木兰、五常25所乡镇卫生院17630㎡国债项目建设工作。各有关地区要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完成乡镇卫生院房屋改建和扩建任务。     继续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医疗机构运行机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扼制农村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扩大覆盖面,力争以县级为单位普及率达到80%以上,形成以乡带村,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继续深入进行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积极进行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在全市乡(镇)卫生院普遍实行人员聘用合同制,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使人员做到竞争上岗;并按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制,使职工的收入同技术能力、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挂钩,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乡镇卫生院的生机和活力。继续搞好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不拘一格选院长,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     强化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整章建制工作,建立起责任明确、工作有序、管理规范的规章和制度,形成民主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的运行机制,使乡(镇)卫生院步入良性运行的轨道。以提高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疫情网络直报和56个查痰点,以及急诊急救、产科和特色科室建设,不断增强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积极引导乡镇卫生院转变服务模式、服务观念,走出院门,走进田间地头和农民家中,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便农民就医,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     抓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着力做好尚志市和双城市第二周期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试点工作,认真指导试点地区按照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做好达标推进工作,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卫生部门发挥主体作用的新格局,以此带动整体工作上水平。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启动阿城市和尚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争取红十字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力度支持农民参加新农合。进一步完善新型合作医疗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筹资机制和监督机制,为农民提供医疗保障。     继续做好城市医院支农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支农和卫生三下乡活动。按照“错层下沉”的工作思路,市级医院重点支援县(市)级医院,城市二级医院重点支援中心乡(镇)卫生院,县(市)二级医院重点支援乡(镇)卫生院或村级医疗机构,深入开展对口支援、主题支农和巡回医疗、送医送药活动。进一步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医院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增强农村卫生事业的造血机制,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光明行动在农村”活动,为贫困的农村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与功能建设    加快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步伐。继续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努力推进城市卫生资源战略性调整,加快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打破部门垄断和所有制界限,引入竞争机制,走多元化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新路,积极引导二、三级医疗机构兴办社区卫生服务,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尽快在我市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方便群众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进一步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建设。按照国家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任务的定位要求,切实抓好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建设,不断提高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供给能力。要积极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变服务观念和方法,以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脆弱人群为重点,针对不同人群的患病规律与特点,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社区和居民家庭,通过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状况调查,了解和挖掘社区居民健康需求,积极开展有别于大医院的特色服务项目,打好社区卫生服务品牌,发挥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优势作用,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进一步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档升级工作。继续搞好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有关情况调研与测算工作,有计划、分步完成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档次和水平。按照《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评估标准》要求,进一步研究和落实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南岗和道里两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工作,使之巩固成绩,不断发展提高。深入开展创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站)”和“有中医药服务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站)”活动。    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将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引入农村。在继续抓好阿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要选择一至两个县(市)抓好扩大试点工作,进一步整合乡村两级卫生资源,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模式,根据广大农民健康需求,开展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于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工作,有效保护广大农民身体健康。 四、继续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构建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抓好转换医院运行机制的试点工作。要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选择市传染病院、市四院分院作为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的试点单位;要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对平价医院(病房)试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主要为参合农民、下岗职工、低保人员、农民工及老人、儿童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继续落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各项措施。积极推广辅助检查互相认证制度,严格执行抗生素审批管理制度和传染病人归口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定,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     减少和规范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公立医院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 10% ,防止盲目扩大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影响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各医院都要严格控制非医保目录药物的应用。要严格非医保服务技术的准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科学发展民营医疗服务事业。根据我市民营医疗机构需求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快速发展。重点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突出专科特色,增强其技术、人才、质量、文化和诚信等方面竞争力。积极开展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和民营医疗机构准入的招投标试点工作。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试点。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关系、职责任务和转诊程序;制定互惠互利和方便患者的措施,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将疑难重症患者转到大医院,引导大医院及时将恢复期患者转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促进患者就诊合理流动。努力实现居民“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     继续推进企业医院分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 XX 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继续稳步推进企业医院分离工作,加强指导,切实帮助企业医院解决分离过程中的困难,为国有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五、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医院院长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下达医院院长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公立医院院长的第一位责任,并严格考核。医院院长要把提高医疗质量,加强科学管理,提供安全服务,控制医疗费用作为当前管理工作的重点。对管理混乱、医疗纠纷不断、群众意见大,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院,要及时撤换院长。     认真落实医疗质量的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按照《 20XX 年 XX 市各区、县(市)卫生局医政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的要求,各区、县(市)卫生局每年对所属医院医疗质量专项督查不少于 2 次,督查覆盖面要达到 100% 。定期组织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召开医疗质量通报会、讲评会、展示会等,监督整改意见的落实,每年不少于 2 次。     继续组建相关专业的临床诊疗质控中心。按照《 XX 市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范》的准入要求,年内再建立 5 ~ 10 个质控中心;逐步完善各质控中心职能,编写专业质控手册,开展专项质控督导,发挥其行业自律和专家参与医疗质量评价的作用。对督导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二、三级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法行为,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并定期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对工作极端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满腔热情,对技术精益求精的白求恩精神和战胜军精神,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保护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努力建设一支人民群众信赖的卫生队伍。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处药品、设备器械及建设项目中的商业贿赂问题。加强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等重复收费、乱收费行为,要重点加强对 ICU 病房的收费管理。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对疏于管理、屡屡发生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逐级追究领导责任。继续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招标合同,不使用中标药品,不执行中标药品降价规定,不遵守招标规则的问题,努力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 六、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做好相关食品卫生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卫生部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意见,继续推行和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餐饮业、食堂全面量化的基础上,提档升级,逐步减少 D 级单位,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程度;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各项要求,加强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日常监督监测。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继续开展大型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做好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及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继续抓好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卫生审查受理工作。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开展“ 20XX 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免疫接种、消毒产品等专项检查,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管理文书和管理档案,定期发布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加强对游泳场馆、美容美发店、洗浴业、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重点开展对小餐馆、小旅馆、小理容店、小浴池、小歌厅五小单位的专项卫生监督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公共用具、空调通风系统等部位的消毒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提高公共场所预防传染病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工作。依法严格实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诊疗科目和临床应用医疗新技术的准入制度。继续清理整顿医疗机构承包、出租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不具备外聘资格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重点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活动的“黑诊所”、“坐堂医”,严肃查处各类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的各类“义诊”、“咨询”活动和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规范性病门诊。会同有关部门打击违法医疗广告,对医疗机构刊播的违法医疗广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依法加强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血液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开展四次血液工作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强化二级以上医院输血科建设,规范临床输血“三单一书”管理,确保临床输血法定项目检测到位。 七、努力做好妇幼保健和爱国卫生工作     切实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以贯彻“一法两纲”为核心,以提高妇女和儿童保健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工作,规范各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接生和倒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市产科单位组织一次大检查,重点是农村乡镇卫生院的产科,依据我市产科设置规划,对全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计划生育门诊进行专项整顿,依法取缔无照行医和非法接生。     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开展 5 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和各区县死因顺位调研工作,找出妇幼保健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降低婴儿死亡率。继续做好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查找出孕产期保健管理、产科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进一步加强《母子健康手册》和《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提高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 20XX 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与农村要分别达到 93% 和 72%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城市与农村要分别达到 80% 和 30% ;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管理工作,严格实行《 XX 市高危妊娠管理工作常规(试行)》,全年高危孕产妇监护率城市与农村分别达到 95% 和 90% 。充分发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工作指导、监测和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保健水平,年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24/10 万,婴儿死亡率要控制在 18 ‰以下。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全市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继续加大居民庭院、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清理整治和卫生管理力度,开展除四害和“五小行业”达标活动,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大环境绿化工程,力争年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10 项申报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继续抓好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增进广大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进一步改变城乡卫生面貌,继续做好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建设,争取年内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 7.74 万人,年递增 1.5% ;新增卫生户厕 1.48 万座,年递增 1% 。 八、做好卫生科教工作,加强卫生人才建设     继续抓好面向社区、面向农村为重点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制定《 XX 市医学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监督评估体系和约束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完成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培训任务,培训人数力争突破 40000 人次。     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学科)梯队建设,创造条件提档升级。组织制定和实施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年度计划,逐步增加市级以上重点专科(学科)的数量,形成以省、市、局、院四级重点专科(学科)梯队建设的格局。在对优势专科进行重点扶持的同时,加大开展科技攻关的力度,鼓励支持中青年科技骨干开展科研活动,创新科研机制,争取完成医学科研立项 20 项。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医学技术合作与交流,引进、应用、推广、评选新技术,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 九、加强中医药工作     推动中医继承与创新,积极培养中医实用人才。完成我市高级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的培养任务。继续举办乡村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培训班和开展中医中专学历教育。积极开展中医经典理论大温课活动,推动中医的继承与创新。     加强中医院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实施“三名”工程,突出中医特色。加快市中医院重点专科(专病)的建设步伐。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启动基层中医院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     推进农村中医工作。加强县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强化服务功能,发挥中医药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的优势作用。中医药要主动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按要求将适宜的中医药技术和中成药、中草药纳入试点项目的补助范围和基本用药目录。继续推动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 十、进一步抓好信访和四防安全工作     要高度重视信访和四防安全工作。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对于信访案件,要耐心接待,积极做好上访人的稳控工作;要协调处理,及时解决,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对于四防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当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存在安全隐患暂时没有条件整改的单位,要做到死看死守,防患于未然,真正把四防安全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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