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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有关资料

11-01 11:55:11 | 浏览次数: 85618 次 | 栏目:初三语文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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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亨酒店的掌柜和顾客都把孔乙己当作笑料。为了取乐,他们常常打趣、嘲讽孔乙己;为了自卫,孔乙己常同这些人“交战”。作者正是通过这样的场面来揭示孔乙己的内心世界的。“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既说“又”,就不止一次;既说“新伤疤”,必有旧伤疤。这说明孔乙己经常被人殴打。然而,对此孔乙己并不理睬,而是以“排出九文大钱”,要酒要菜来表示自己根本不把对方放在眼里。这是对挑逗者的无声回击。这个“排”字,写的是动作,表现的却不止是动作,还有动作者的神态。当孔乙己把九文钱一个一个地排在柜台上的时候,可以想见他的心里和脸上一定是十分得意的。接着酒客们加强攻势,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先前是含沙射影,现在是单刀直入,而且故意高声叫嚷。这回孔乙己不能再以无声战有声了,于是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不说冤枉好人,而说污人清白,这是孔乙己独有的语言。可惜的是语言虽雅,却缺乏力量,因为他自己并不“清白”。于是,对方趁势进逼,拿出了真凭实据:“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看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挨打的时间、地点都说出来了,这下孔乙己真急眼了。他“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这“绽”字十分传神,使人感到孔乙己额上暴起的青筋似乎清楚可数,逼真地表现出孔乙己当时的神情。死要面子的孔乙己在真凭实据面前仍不服气,还要争辩,说什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窃”与“偷”本是同义词,所不同的一是文言,一是白话,可孔乙己却认为不能相提并论。他宁可承认“窃”,决不承认“偷”。在他看来,“窃”比“偷”似乎高一等,何况他“窃”的是与读书人关系密切的书,这就更高一等了。其实这是强词夺理,是自我解嘲。不过这解嘲的方式和语言都是孔乙己特有的。这自然只能招来一阵哄笑,使酒客们得到了满足。

  孔乙己不仅脸上有条条伤疤,心上也有累累伤痕。人们的挑逗只触及他脸上的伤痕时,他还能还击、辩解;当触及他心上的伤痕时,他便垂头丧气、无力争辩了。且看下面一段描写:

  “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

  既然读过书,当然认识字,何以又问“你当真认识字么”,这明明是对孔乙己的奚落,“当真”二字尤为刺耳。但孔乙己毫不在乎,因为他不但认识字,而且“写得一笔好字”,这在鲁镇是闻名的。因而孔乙己对这样的攻击可以摆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可是当人家问他“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便失去了精神支柱,像泄了气的皮球,“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不屑置辩”与“颓唐不安”又是两种精神状态的对比。“不屑置辩”,其神情多么高傲;“颓唐不安”,其精神多么沮丧。“脸上笼上一层灰色”又把“颓唐不安”具体化形象化了。这个对比深刻揭示了人物的内心活动。为什么当人家一提及他没考上秀才他便如此颓丧呢?孔乙己满脑子的“学而优则仕”,对仕途始终抱着极大的幻想。学而不仕,意味着学而不优,屡试不第便成了孔乙己一生的奇耻大辱。因此,只要一触及他这块心病,他便语言阻塞,精神颓唐。以上关于酒客奚落、嘲讽孔乙己和孔乙己解嘲、争辩的描写,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都极富有个性,因而使得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孔乙己是寂寞的。在咸亨酒店他只是一个笑料。不幸的孔乙己“便只好向孩子说话”。通过孔乙己与小伙计及酒店邻舍孩子们的关系的描写,作者揭示了孔乙己性格的另一侧面:热心和善良。当他问小伙计茴香豆的“茴”是怎样写的,小伙计认为孔乙己不配“考”他,把脸别了过去。“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孔乙己的态度是很耐心的,说话的语气是“很恳切”的,可见孔乙己主动教小伙计写字是诚心诚意的,并非为了炫耀自己。孔乙己不“考”别的,单考茴香豆的“茴”字,也很自然贴切,因为茴香豆是咸亨酒店的常备酒菜,也是孔乙己常用的下酒物。当小伙计懒懒地说出“茴”字的写法时,孔乙己是那样的高兴,不但“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还点着头连声说,“对呀对呀!”可小伙计更不耐烦,干脆“努着嘴走远”。“努着嘴”也形象地表现了这个十二三岁的小伙计不耐烦的动作特征。见此情景,孔乙己不是生气,而是“叹一口气”,显露出来的不是不高兴,而是“极惋惜的样子”。这些描写,都表现了孔乙己帮助他人的热心。

  孔乙己虽然穷,但还舍得把自己可数的几粒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尽管每人只有一颗,但也足以表现出他的善良。当然,即使在这样的时候,孔乙己也是愚腐可笑、酸气十足的。“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身材高大的孔乙己自然有一双大手,把五指伸开放在碟子上,确乎像个罩子。这个“罩”字不仅将孔乙己着慌的样子形象化了,而且也反衬出碟子之小,茴香豆之少。孔乙己弯下腰去对孩子们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他几乎是在恳求孩子们不要跟他争这为数不多的几粒豆。他直起腰又看一看豆,摇头晃脑自言自语地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神情更加可笑,连孩子们“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断腿前的孔乙己尽管脸上时常带些伤痕,尽管经常遭到人家的冷落和嘲讽,但我们偶尔还能看到他高兴的样子,听见他愉快的笑声。断腿后的孔乙己便只剩下了内心的哀鸣。

  当他最后一次用手爬到咸亨酒店时,作者对他的描写仍然采用了对照的手法。先前的孔乙己是“青白脸色”,现在是“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先前身材高大,跟孩子们说话要弯下腰去,现在盘着两腿,坐在蒲包上,不能站立,跟别人讲话须要“仰面”。先前人家嘲笑他,他常常脸红脖子粗地为自己辩解,现在却“不十分分辩”,只是用眼色“恳求”掌柜不要再提他的断腿。孔乙己仍是要面子的,他不承认腿是因偷东西被打折的,而以“跌断”来遮掩,不过说话的声音极低,而且断断续续。此时的孔乙己,肉体上精神上都已彻底坍塌。

  孔乙己的周围充满了冷漠与残忍,可作者笔下一再出现笑声。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消失,在笑声中演完他一生的悲剧。孔乙己是一切人的笑料,谁都可以笑他,长衫顾客和短衣帮,掌柜和小伙计,乃至看热闹的孩子们。是的,孔乙己身上确有不少可笑的地方,然而人们不只是笑他满口之乎者也的迂腐气,不只笑他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歪理,也笑他脸上的伤疤,也笑他被人毒打致残的断腿。这令人战栗的笑声是残忍的,然而人们从中却得到了“快活”。那些长衫主顾、掌柜以捉弄、戏耍孔乙己为乐,这是不足为奇的。不幸的是短衣帮也以讥笑孔乙己的伤疤和断腿为快,这就不能不使人们感到压抑。小说中多次重复的笑声一方面是对孔乙己好逸恶劳、自甘堕落、自视清高种种劣根性的批判和否定,另一方面也是对短衣帮缺乏同情、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的批判和否定。可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中的“其”,不只是孔乙己,也包括了短衣帮。

  在咸亨酒店的顾客中,孔乙己的品行“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而且孔乙己总是给酒店带来笑声,使“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些当然不会使掌柜反感,惟一使他遗憾的是到死也没能还给他的十九个钱。孔乙己长久不到店里来,掌柜想起来的是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爬到酒店来,掌柜见面第一句话仍是“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时说的也是这句话。到第二年端午,掌柜说的还是这句话。作者用同一种语言间隔复出的方式充分揭露了掌柜的冷酷和贪婪。小伙计对孔乙己又是怎样呢?在咸亨酒店,小伙计是活泼不得的,“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只有”“才”表示唯一条件。也就是说,在别的条件下,小伙计是不敢笑的。按说小伙计该是惦记孔乙己的,可事实并不如此。只是在掌柜结账时忽然提起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小伙计“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这里的“才”是表时间,“刚刚”“这会儿”“现在”的意思,就是说,在这以前他并没有想过孔乙己。至于短衣帮,他们对孔乙己的命运也是漠不关心的。下面是他们对孔乙己不幸遭遇的一段议论: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

  孔乙己和丁举人同是封建社会的读书人。一个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穷愁潦倒,被人踩在脚下;一个中了举,爬到了社会的上层,横行霸道,作威作福。在短衣帮看来,孔乙己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简直是“发昏”,胆大妄为。“竟”本来是个普通的语气副词,表现动作行为超出常情,出人意料,用在这里却很有分量。一方面表示丁举人的霸道、凶残,另一方面表现了孔乙己穷途末路、冒死求生,处境悲惨。孔乙己的命运到底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这漫不经心,模棱两可的回答,透着一股刺人的凉气,说明了他们对孔乙己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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